(一)调查摸底
对照减租政策和实施细则,确定符合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的承租户清单。
(二)政策告知
通过公示公告、电话联系、微信短信、邮件通知、网络沟通等方式,广泛宣传租金减免政策。
(三)受理申请
承租方提出减租申请,并提供以下材料:1.租金减免申请书;2.营业执照;3.小微企业证明(市场监督总局网站“小微企业名录查询”结果);4.实际经营承租户承诺书等。并将材料报送至如下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B8211室,联系人:於老师,联系方式:0571-87167330。
(四)审核批准
提交房租减免请示,经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并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决策。
(五)落实结果
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策结果,办理减免手续,签订减免补充协议并做好结果反馈。
(六)统计报送
形成房租减免工作台账,按上级要求定期报送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情况。